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一、房屋继承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房屋继承公证需要的资料如下:1、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及其复印件;2、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4、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公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二、申请放弃继承权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放弃继承权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房产证等要继承的遗产证明;
3、证明申请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
4、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必须当场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书写并签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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