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即使出生证明遗失,仍有机会上学。具有户口者,学校有责任确保适龄儿童上学。出生证明丢失的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补发,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尽管出生证明遗失了,学生仍有机会上学。只要具有户口,根据国家九年义务教育政策,学校有责任确保适龄儿童上学。出生证明丢失完全可以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出生证明丢失的或者被盗的,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补发,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能否上学?
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应当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但前提是必须年满六周岁。因此,如果一个人尚未满六周岁,那么他或她就不符合上学条件。
另外,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龄儿童和少年,可以免于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其中包括:
1. 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盲、聋、哑、有智力障碍和肢残的儿童和少年;
2. 具有宗教信仰和学习能力的儿童和少年;
3. 具有其他特殊需要的儿童和少年。
因此,如果一个人符合以上条件,那么他或她也就不需要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因此可以不上学。但是,对于不符合条件或者具有特殊需要的适龄儿童和少年,相关法律规定也提供了相应的保障措施,例如可以进行特殊教育或者提供相关帮助。
尽管出生证明遗失了,学生仍有机会上学。只要具有户口,根据国家九年义务教育政策,学校有责任确保适龄儿童上学。出生证明丢失完全可以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出生证明丢失的或者被盗的,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补发,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关于管理的补充规定》
第七条《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补发办法如下:
(一)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二)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