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丈夫这样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对于妻子来说是非常难以处理的,那么可以进行讨债的行为之一就是进行法院的追诉,把债务讨回来,获得相应的利益补偿。
其一,直接向法院起诉追索借款。
只要证据证明该借款存在,法院就会立案受理。
其二,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