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公款在一个月能返还的,虽然不构成挪用公款罪,但已经属于违纪行为。公款是不允许私借的,只要涉及私人挪用,基本上就是挪用或挤占公款,达到一定数额或者三个月内不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通过正常合法程序借用公款的,不属于职业侵占,如果是非法借用的,只要存在占有行为,就已经涉嫌挪用了,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怎样算是挪用公款罪呢?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
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384条明确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根据最新司法解释数额较大是指:数额在三万元以上。
全文62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