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骑电瓶车摔倒不算是工伤,只有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时,才能被认定为工伤。但存在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的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进行职业病鉴定的程序包括提交职业病鉴定申请、职业病鉴定机构审核材料、职业病机构组织专家进行鉴定、职业病鉴定书以及对职业病鉴定的异议处理。
下班骑电瓶车摔倒不算是工伤。只有当下班时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时,才能被认定为工伤。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进行职业病鉴定的程序有:
1、提交职业病鉴定申请。
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鉴定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职业病鉴定机构审核材料。
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后,要对其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核,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全的,通知当事人进行补充。
3、职业病机构组织专家进行鉴定。
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专家,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在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的主持下,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当事人也可以委托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抽取专家,组成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通过审阅鉴定资料,综合分析,作出鉴定结论。鉴定意见不一致时,应当予以注明;
4、职业病鉴定书。
鉴定书的内容应当包括:被鉴定人的职业接触史;作业场所监测数据和有关检查资料等一般情况;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的主要争议以及鉴定结论和鉴定时间;
5、对职业病鉴定的异议处理。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职业病鉴定书的内容有哪些?
职业病鉴定书是对于职业病患者进行诊断、鉴定、等级划分等的重要依据。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鉴定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患者的基本情况: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史、职业病史等;
2. 职业病的诊断结果: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作出的职业病诊断证明;
3. 患者职业病的等级划分:根据患者职业史、职业病史、临床表现和医学检查结果等,结合国家职业病分类标准,确定患者职业病的等级;
4. 职业病的诊断证明或者诊断结果所依据的相关医学文件: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者诊断结果,或者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学检查机构出具的检查报告等;
5. 职业病诊疗场所:明确的职业病诊疗场所;
6. 鉴定结论:明确的职业病诊断或者诊断结果。
根据以上规定,职业病鉴定书应当客观、真实、完整。对于不符合职业病诊断或者诊断结果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疗卫生机构指定的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医学意见。
工伤认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而职业病鉴定则是对于职业病患者进行诊断、鉴定、等级划分等的重要依据。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鉴定书应当包括患者的基本情况、职业病的诊断结果、患者职业病的等级划分、职业病的诊断证明或者诊断结果所依据的相关医学文件、职业病诊疗场所和鉴定结论等内容。同时,进行职业病鉴定的程序也有明确的步骤和要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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