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选举选民登记是指选举机构根据《选举法》规定对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进行登记、确认其选民资格的一项法律程序。
选民登记一般都以户籍地的选区登记为主,特别是首次登记的选民。
这样做有利于登记机关核实选民身份信息,如是否已年满18周岁、是否被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否属于不需要列入选民名单的法定情形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