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公证的材料如下: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2、子女的户籍证明;3、离婚协议草稿;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离婚协议公证的流程: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2、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3、出具离婚协议的公证书。
遗嘱公证的材料
(一)遗嘱/遗赠人的身份证件(国内居民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台居民需提供身份证、通行证,外国人需提供护照)、受益人的身份证影印件;
(二)遗嘱/遗赠人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证、丧偶证明等);
(三)遗嘱/遗赠所处分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四)遗嘱/遗赠人本人草拟的遗嘱(如本人书写有困难的,可向我处申请代为草拟,经遗嘱人或遗赠人核对无误后签名并捺指印确认);
(五)与申请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如遗嘱/遗赠人与受益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全文49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