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有人强奸了女朋友我把他杀了犯法吗
1、该罪行侵害的主要是他人的生命权利。
在法学角度而言,生命通常被视为具备独立呼吸能力以及新陈代谢功能的活生生的有机个体。
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生命都是其存在的基本条件。
2、客观方面,犯罪行为首先必须具备剥夺他人生命的性质;无论亲自实施或者纵容、唆使他人施行的行为都可能构成此罪。
在以不作为形式实施的谋杀案中,仅当实施者对防止他人死亡产生特别责任时才构成本罪。
杀人手段层出不穷,既可是利用兵器实施,也可是以赤手空拳的方式达致目的;但若犯罪分子采用火灾、爆炸、投毒等严重威胁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以及重要公私财物安全的手段残害他人,那么应依危害公共安全罪论罪。
3、犯罪主体方面,本罪的实施者为一般主体。
凡是年满14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如果触犯了本罪,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轻或减轻刑罚。
4、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故意必须是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包括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两种情况。
这意味着犯罪分子明白自己的行为将导致他人死于非命的潜在风险,并希望或放纵上述事件的发生。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如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民愤极大如犯罪人恶贯满盈,群众强烈要求处死的故意杀人等等。
(二)、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二、被同事强奸后没证据能报案吗
若遭到性侵而没有充足证据的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建议以保留并向公安部门提供相关证物:及时收取、保存在犯罪现场留下的所有相关物品,例如:嫌疑人掉落的头发、衣服或床上可能存留有嫌疑人体液等。
这些都能成为公安办案人员破案的重要线索。
您还可选择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官方机构派遣专业人员前往勘查现场,收集尽可能多的证据,以及为被害者进行必要的法医学鉴定等工作。
在此情形之下,除了直接表明犯罪行为发生的直接证据外,您还需证明您与加害人之间发生的性关系并非出于您个人自愿。
例如,如果您身体上发现有任何伤痕,就可以从某种意义上证明这一点。
同样地,回忆一下在性侵过程中您是否采取过其他反抗行动,例如是否使用了某些物品进行抵抗;如现场留有的物品,嫌疑人的毛发,或者可能残留有嫌疑人体液的物品等等,您完全有权将其提交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而这种方式同样可以为警方取证提供便利,有助于案件的侦破。
若您决定直接报案,请务必保持头脑冷静,准确描述事件过程与细节,以便于执法人员更好地掌握事实真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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