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人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1)借款人具有城镇户口;
(2)本人及所在单位在本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从后往前推算);
(3)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购买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并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
(5)有《民法典》规定的资产为贷款抵押或质押;
(6)同意办理置业担保或抵押物财产保险;
(7)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购买哪些房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1)商品房(开发商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
(2)现住房(即房改购买产权);
(3)二手房(上市交易的存量房);
(4)无产权住房(必须以自有或第三者房屋所有权作抵押);
(5)拍卖房(拍卖公司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
三,以自有或第三者房屋所有权作抵押贷款购买的无产权住房主要包括哪些房屋
答:(1)军队产权的自住房屋;
(2)集体土地上己形成一定规模的小区内的自住房屋;
(3)投资代建的自住房屋.
四,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缴纳的各项费用标准如何规定,不同类型房屋贷款分别有哪些收费项目(按相关部门现行规定标准)
答: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缴纳的各项费用标准为:
(1)保险或担保费:纯公积金贷款为:贷款额×相应费率×贷款年限
组合贷款为:房款总额×相应费率×贷款年限
(2)契税:房款总额×1.5%;
(3)抵押登记费:贷款额×1.5%;最多不超过200元;
(4)工本费:a,商品房为:纯公积金贷款160元,组合贷款170元;
b,其他为:纯公积金贷款80元,组合贷款为90元;
注:产权共有的另加10元;
(5)代办费:纯公积金贷款为200元,组合贷款为250元;
(6)维修基金:建筑面积×40元/平米
(7)测量费:建筑面积×0.19元/平米
不同类型房屋的贷款收费项目为:
商品房:(1)(2)(3)(4a)(5)(6)(7);
现住房:(1)(3)(4b);
二手房:(1)(3)(4b)(5);
无产权房:(1)(3)(4b)(5);
拍卖房(己办理产权):(1)(3)(4b)(5).
五,公积金贷款对辅助借款人是如何规定的
答:辅助借款人是指符合公积金借款条件,与主要借款人是夫妻关系或者是主要借款人的直系亲属.公积金贷款对主,辅借款人而言,只能享受规定额度内贷款,不能重复办理.
六,购房人具有县市区城市户口,在大连市市内四区购买用于自住的房屋能否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答:可以.办理程序同正常的公积金贷款程序相同,如果该购房人公积金缴交在县市区,则只需额外提供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
七,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如何计算
答:贷款额度根据以下要求计算,取最低额确定.
(1)计算公式如下:
(借款人及辅助借款人月缴公积金额/缴交比例×A×l2(月)借款人及辅助借款人年缴存公积金额)×贷款年限;
注:A为还款能力系数,现定为0.35.
(2)有辅助借款人的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单方缴纳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同时,购买各类型房屋贷款额度不得超过相应的比例,各比例如下:
商品房:房款总额的80%;
现住房:房款总额的70%;
二手房及抵押购房:交易价和评估价较低额的60%;
组合房:房款总额的70%(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合计).
八,购买二手房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
答:第一步,申请人持已公证的二手房买卖契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领取贷款申请表;
第二步,申请人持本人及辅助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填写好的贷款申请表,房屋买卖契约,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评估报告等材料到中心审核贷款额度并计算应交的各项费用;
第三步,中心工作人员现场看房后,对同意办理贷款的,申请人应向中心提交如下材料: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户口簿复印件1份,贷款申请表,房屋买卖契约1份,评估报告2份,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所有权证复印件2份,完税发票复印件1份,并交纳相关费用(担保费,抵押登记费,代办手续费等费用)后签订贷款合同;
第四步,申请人在指定日期到中心代办银行窗口划款,并领取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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