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当事人要去吗
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必须出席。
此类涉人身关系之争,原则上当事人需亲自出庭,即便已获授权,亦不能例外。
若因故无法出席,则需向法庭递交书面声明。
如原告经合法传唤仍拒绝到庭,则可视为其主动放弃诉讼请求;若被告同样未出席,法院可依法作出缺席审判。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二、女方如何起诉离婚
女性提起离婚诉讼,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首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果,则依法准予离婚。
具体步骤如下:
1.书写民事诉状,包含原告、被告身份信息,婚姻状况以及子女抚养问题等。
诉状应采用打印形式,结尾须由当事人亲笔签名;
2.向原居住地基层法院(区县级)提交书面诉讼资料。
需提供民事诉状两份、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明文件、孩子户籍或者出生证明原件,如涉及财产分割,须附带相关财产证明文件,例如房产证、汽车行驶证等;
3.法院收到资料后,进行初步审查,随后收取诉讼费用;
4.将缴费收据与材料一并交付法院立案庭,等待后续通知;
5.法院根据案件繁重程度排出开庭日期,并向被告发送诉讼材料。
若调解成功,则下发《民事调解书》,否则进入审判阶段;
6.若被告同意离婚,法院可能安排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成功则下发《民事调解书》,失败则进入审判阶段;
7.审判阶段,若仍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则由法院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可能为离婚或不离婚。
首次起诉离婚,若被告不同意,法院通常不会批准离婚。
若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提出离婚申请,法院将予以考虑;
8.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可依据判决内容执行相应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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