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奉行合同自由原则,在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应当允许当事人订立任何内容的合同。对于普通商品房,除了违反相应条款之外,实际购买人如能证明双方有借名建房合意并已实际出资,借名建房合同应属有效。但存在风险。
首套房名额给别人有影响吗
有影响。借名额给别人买房的后果是容易产生房产纠纷,且影响自己第二次购房信用。借名额给别人买房的风险很高,因此一般不提倡以这种形式购房。1、名义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比如,不满足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购房者,借用有资格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人名义购房,因实际出资不具有购买资格,所以房屋所有权归不动产权证上登记的人即名义购房人。2、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名义购房人反悔,实际出资人又不能证明自己支付了房款,极有可能造成钱、房两空的局面。3、名义购房人如果深陷债务纠纷,在房产过户到实际出资人名下以前,该房屋有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4、因借名购房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无效时,实际出资人必然无法得到房屋所有权。5、如果名义购房人死亡,实际出资人很可能与名义购房人的继承人产生一系列的纠纷。6、将房屋所有权从名义购房人的名下转移到实际出资人的名义,还需要缴纳额外的税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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