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对工伤职工伤残程度的一个鉴定,如果劳动者在工作岗位上收到了人身伤害或者是得了职业病,那么就需要进行工伤认定了,工伤认定一般是由劳动部门主办的,工伤认定需要走固定的流程,体检固定的材料,才可以证明职工的工伤者身份,那么,工伤认定的相关文书需要哪些材料呢?让我们根据法律知识一起去了解吧。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人社部《工伤认定办法》及相关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本人身份证或者社保卡;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
(一)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三)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判决书;
(四)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人民法院裁定书;
(五)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六)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公安机关、见义勇为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七)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由此可见,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是很多的,主要是身份证明和伤害证明,而其中有一点是非常值得注意的,那就是劳动者和劳动单位之间所存在的契约前提,所以作为劳动者,应该注意自己与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等契约文件,因为在职工工伤后,工伤认定的相关文书是需要劳动合同作为证明材料的,希望所有的工伤者都能够得到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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