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办理离婚登记所需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并指出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对于协议离婚,需要经过一定的手续,如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和外国人还应出具通行证或护照等有效证件。最后,提醒读者如有离婚纠纷问题,可以咨询ask.com的专业律师。
(一)、我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二)、我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协议离婚的手续是怎么样的以及有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如果双方解决离婚纠纷的方式是协议离婚,这个是需要经过一定的手续的,之后就可以对事项成功的办理。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大家咨询ask.com的专业律师。
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要求离婚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办理协议离婚需要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 身份证件:双方需提供身份证件,证明其身份信息;
2. 户口簿:如夫妻双方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中,需要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 婚姻状况证明:需要提供离婚登记证明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 财产分割协议:如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需要提供财产分割协议的原件和复印件;
5. 双方签名或者捺印:双方在协议上签名或者捺印,以确认协议内容。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离婚登记证明。
综上所述,办理协议离婚需要提供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财产分割协议以及双方签名或捺印。同时,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离婚登记证明。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提供一系列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财产分割协议以及双方签名或捺印。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离婚登记证明。对于协议离婚,还需要提供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因此,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并对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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