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保险会赔偿水灾所造成的部分损失,具体如下:
1、如果是自然灾害或者极端恶劣天气情况下,赔偿数额按实际造成的损失确定;
2、但若不属于自然灾害,那么造成损失的责任人或者所有人承担全部责任或者部分责任。只要符合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公司是一定会赔偿的,如果不符合理赔要求,只能自己承担损失。
房屋保险包括哪些房屋保险不赔偿的情况是什么
定值保险房屋的保险金额是按投保时双方约定的保险估价来确定的,不因房屋的市场价值的涨跌而增减。若房屋遭受意外损坏,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的全额赔偿;若只有部分损失,则按保险金额乘以损失成数赔偿。例如:某房屋投保时双方约定的保险估价为100万元,遭受意外损坏时,房屋市价涨至120万元(或跌为80万元)。
A、若房屋全损--按保险额100万元赔偿;
B、若部分损失,损失量为七成--按70万元(100万元70%)赔偿。
不定值保险在这种保险中,保险合同上不约定保险标的实际价格,只列明合同上的保险金额作为最高赔偿金额,被保险的房屋发生意外损坏时按照市价来计算赔偿。同上例
A、若房屋全损:房屋市价涨为120万元,赔偿100万元;房屋市价跌至80万元,赔偿80万元。
B、若房屋部分损失为七成:房屋市价涨为120万元,实际损失为84万元(12070%),赔偿70万元(84100/120);市价跌为80万元,实际损失为56万元(8070%),赔偿56万元。
重置价格保险房屋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双方约定按房屋重置价值确定保险金额。如被保险人申请将一幢旧房屋按相当于重建一幢新房屋的价值来保险,一旦房屋发生事故即可按重置价格获得赔偿。
第一危险责任保险这种保险方式不要求投保人将房屋的实际价值足额投保,而按一次意外事故可能发生的最高损失金额来投保,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不论保险金额与全部财产价值比例如何,只要在保险金额范围内,保险人均按实际损失赔付。如房屋估价为100万元,约定保额为50万元,发生保险事故损失为20万元,则保险人应按20万元赔偿。由于这种保险方式中在超过保险金额的第二部分房屋价值--第二保险完全未曾投保,因此称这种方式为"第一危险责任保险"。
房屋保险不赔偿的情况
一、战争、军事行动或暴乱。
二、核子辐射或污染。
三、被保险人、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承租人、代看管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
四、保险标的因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工艺不善等内在缺陷以及自然磨损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
五、保险标的在正常保养、维修项目下发生的损失和费用。
六、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由于政府行为所致的损失。
八、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和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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