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导致借贷争议产生的因素有哪些
导致借贷争议产生的因素有:
1.借款时不写借条。
2.借条的内容不明确,没有准确约定还款期限或者用词模棱两可。
3.借条不是本人所写。这种情况多出现在双方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或亲戚的场合。
4.分次还款借条没有销毁。
5.利息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
二、民间借贷和合同纠纷区别是怎样的
民间借贷和合同纠纷区别是如下的:
1.强调借款的交付。借款合同一般签订即生效,接下来的问题是合同履行的问题,如果履行不能,则追究违约责任;而民间借贷强调借款的交付,如果没有交付,则认为没有借贷事实。
2.强调借款交付的确切数额。不同于借款合同仅凭合同约定就认定借款数额,民间借贷以实际交付为准。
3.限制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合同强调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不违反国家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允许当事人意思自治;但民间借贷案件则限制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比如约定的利息不允许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予支持。
三、借钱没确定利息可以要求支付利息吗
当事人之间借钱时没约定利息的,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为了便利公民的生活,按照一般的借贷规矩,民间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原则上是无偿的,但是要是当事人有特别约定,就应当支付利息。所以,要是当事人之间借钱时就没有约定利息的,就得按照无偿借用的规则,在以后,借出去的一方是不能就这理由要求对方支付利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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