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收财产可以对哪些人使用
刑法分则规定有没收财产的条文共50余个,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类犯罪:
危害国家安全罪。根据刑法第113条的规定,对所有的危害国家安全罪都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严重的经济犯罪。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对某些严重的经济犯罪可以没收财产。例如,刑法第140条规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严重的财产犯罪。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中,有5个条文规定适用没收财产。
其它严重的刑事犯罪。例如,刑法第318条规定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有特别严重情节的;第383条规定的贪污罪等,也规定有适用没收财产。
二、行政处罚可以处没收财产吗
行政处罚的处罚措施中,没有没收财产的处罚,但可以作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五十三条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三、刑罚中的没收财产是没收哪些财产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
没收的只能是属于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产,包括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物及其在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有的份额。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这是我国罪责自负不株连他人原则的具体体现和要求。
所谓犯罪分子家属所有财产,是指所有权明确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本人专有的财产。犯罪分子家属应有的财产,是指在共有财产中应归犯罪分子享有的份额。
此外,如果犯罪分子家属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原来就依靠犯罪分子赡养、抚养、扶养的,人民法院判决没收财产时,就必须给其留下维持生计所必要的财产。
这是我国人道主义文明司法的体现,也是促使犯罪分子安心改造、安定社会秩序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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