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安排劳动者加班到晚上十一点,加班的时薪不低于其工资的150%;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到11点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到11点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加班费。
周六上班算加班吗
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必须满足以下三点法定要求: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此,如果未超出上述三个条件的,就不能算作加班。
实践中也有不少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每天工作少于8小时、每周工作六天的情形,对此,不能一概地认定为加班。如果六天加起来总的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就不能认定为加班,反之,如果总的工作时间超过了40小时,则超出部门可以认定为加班。对此,原劳动部专门对原广州市劳动局的请示做了复函,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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