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所需资料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所需资料有: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共有的房屋还需提交共有权证、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原件;按份共有的房屋,以其份额设定抵押的,可不提供其他共有权人的共有权证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4.国有土地使用证;
5.主债权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
6.以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原购房合同,如果是央-产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原件;
7.抵押当事人认定的已销售和办理转移登记房屋的清单原件。
二、如何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的流程有:
1.申请抵押登记,先向登记机关进行申请,这时申请人就需要填写抵押登记申请书。
2.受理申请,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
3.进行审核,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审查相关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
4.进行登记,申请人的抵押登记被核准后,登记机关会在其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
5.收费发证,抵押登记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6.立卷归档,登记机关会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屋登记的档案。
三、土地抵押到什么部门办理
土地抵押是需要在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办理的,一般在政务中心窗口办,没有的则找国土局的地籍科。
程序:申请—审查—受理—审批—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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