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应当爱护公共环境卫生,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随地吐痰、排便、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塑料制品、一次性餐食(饮料)、餐具等废弃物;
(二)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楼梯、树木、电线杆和其他室外设施上油漆、描绘、张贴。宣传文章;
(三)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吸烟的场所不得吸烟;
(四)不要占用绿地,不要随意摘花、水果或踩踏。践踏草坪,破坏绿色设施;
(五)对农村垃圾进行分类。不得将垃圾倾倒在指定的地方。垃圾或其他废物;
(六)不按照规定在城市建成区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禽、牲畜,饲养宠物,并采取措施防止对环境健康和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
(七)不得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
(八)不得违反规定在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树枝、干草和垃圾。禁止在禁区内露天烧烤垃圾和其他产生烟气污染的物品;
(九)不得在指定区域外烧鬼纸、扔祭品;
(十)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一、安置房建设标准有哪些
(一)、规划设计要求:
1、小区规划设计应符合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容积率可根据地块实际状况适当提高,
多层原则上不高于2,建筑密度不大于35%,一环路以内绿地率不小于25%,一环路以外绿地率不小于30%,应按照《成都市建设项目公共空间规划管理暂行办法》透绿;建筑总层数宜为6层或6+1层。跃层部分面积不得大于建筑底面积的50%.
2、露天汽车泊位原则上宜按户数的30%以上设置。
3、按规定设置露天儿童娱乐活动场所及老年人活动聚集地、物管用房、社区服务站和居委会办公用房、垃圾集纳设施、自行车棚等。
4、在25米以下(不含25米)的市政道路旁,根据条件允许适量建设底框商业用房。
(二)建筑设计要求:
套型标准:拆迁安置房住宅设计应满足现行《住宅设计规范》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1、套一型:不低于42平方米。
2、套二型:不低于58平方米。
3、套三型:不低于72平方米。
室内设施要求:
1、室内应设置电话、电视、空调、综合布线等各类插座。
2、所有给水管道(UPVC管)预埋到位,排水管道(UPVC管)应根据设计规范设置。
3、入户门宜采用防护门,套内门采用木门;窗户采用新90型铝合金窗或塑钢窗;地面均为豆石地面;厨房、卫生间墙面宜采用300×200面砖;厨房内设水槽及炉具搁板,卫生间设淋浴器、蹲便器。
4、楼梯间采用防滑地砖。
5、外墙面采用外墙乳胶漆。
6、建筑立面处理应符合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对城市景观的要求。
二、物业公司服务项目有哪些
1.小区的安全工作
安全保护义务是小区物业公司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一项职责。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的有关规定。
2.物业的维护
含房屋维护与修理、设备维护与开启;园林绿化、道路、路灯、供电设施、供排水管网、自来水加压站、生活污水处理站、煤气与供热等的管理及维修。
3.综合服务
含治安--防盗、防火与消防、值勤、照看停车;环卫--维护区容、区貌,所属范围内室外公共地方的清洁卫生的打扫与保护及蓄水池定期清洗等;生活服务,含家务劳动、代送病人去医院、代送接幼儿上学与回家、家用电器修理、代换煤气、代收代交水电煤气供热费用、代办保险与交税、代收与分送信件报刊杂志、传呼电话,宣传合理使用房屋与设备的知识,不准污染环境(发出噪音、垃圾乱倒)、不准损坏园林绿化及康乐设施、不准载重汽车进入小区通道、不准在中小学、幼儿园、医疗所门前设摊摆点叫卖等。
4.地产管理
主要禁止在所属范围内私搭乱建、乱占、乱堆等非法使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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