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是先调解还是先下责任书
交通事故是先下责任书的。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交通管理部门一般是先制作认定书,对事故的责任进行划分,然后当事人需要根据事故认定书进行赔偿,如果赔偿产生争议,可以请求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赔付应包含哪些交通费用
交通事故赔付应包含的交通费用是:
1.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费用包括:维修车辆费;车辆施救费;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费;车辆重置费;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合理停运损失;其他。
2.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其他。
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四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七十四条 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n(一)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n(二)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n(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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