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抵押物拍卖清偿顺序如下:
1、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清偿的,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格买卖抵押物;
2、债权人清偿顺序同一财产抵押给两个以上债权人的,按照下列规定清偿抵押物拍卖清偿顺序:抵押合同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有限公司债务清偿顺序如下:
我们可以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可以知道,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进行公司债务清偿:
(一)有限公司债务清偿时,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有限公司债务清偿时,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有限公司债务清偿时,普通破产债权。
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进行公司债务清偿。同时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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