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产标准化法规规定有哪些
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是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等等。
安全法规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有效保障。安全法规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和健康的重要手段。安全法规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技术保证。
二、安全生产事故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三、谁负责安全生产的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有:
1.有关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领导人、负责人;
2.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有关主管人员;
3.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
4.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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