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位继承到底是如何发生的
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能引起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任何别的继承人都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他们的晚辈直系血亲也不能取得代位继承权。代为继承是一种法定继承情况,发生代为继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能作为被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会发生代位继承。此时应该由继承人的子女代替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参加继承活动。
二、代位继承能够拒绝吗
当事人是可以拒绝代位继承的,但应当在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拒绝继承遗产。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三、代位继承的份额有多少
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如果有二个以上的代位继承人,则应由他们共同继承,按人数均分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及其直系卑血亲,不论在与伯父、叔父、舅父、姑母共同继承的情形,或在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均已死亡时,遗产归属于该兄弟姐妹所遗下的亲等相同或不同的直系卑血亲的情形,均准许代位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n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n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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