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清算的房子能买吗
在涉及到破产房屋的买卖时,尤其当其具备合法产权且价值相对较高的情况下,倘若交易方对此类房屋的需求迫切,那么此类房屋的购买是相当有吸引力和必要性的。
在企业正式步入破产流程之后,法院或由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启动剩余资产的拍卖程序,其中也包括那些产权清晰、归属明确的房屋。
彼等经过公开的拍卖流程销售所得的赢家取得的权益将被认定为合法财产,从法律角度来看没有任何缺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第一百一十二条
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变价出售。企业变价出售时,可以将其中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财产单独变价出售。
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
二、合伙企业破产清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当合伙企业破产时,其债务的清偿顺位如下:首先需从企业财产中扣除清算费用及应付给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障福利费用、法定赔偿金,补交拖欠的税款并偿还所有的债务之后,留存的剩余资产将依照合伙协议中的约定进行分配。
如果合伙协议未能对此作出规定或表述模糊不清的话,合伙人便需要通过协商加以解决;若合作伙伴间的磋商无果,则需根据实际出资比例来划分和承担;倘若不能明确出资比例的话,那么人均摊份便是唯一可行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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