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游客在旅游前与旅行社口头约定旅游的相关事宜,可出现违约行为时又无据可查,真是有苦难言。省消协建议游客在出行前一定要与旅行社签定完整的、详细的、科学的书面合同。合同的内容应包括:
1、旅行的时间和行程安排;
2、所乘交通工具及档次(飞机要写清航空公司、航班时间、飞机型号;火车要写清楚是硬座、硬卧还是软卧,是否空调车;轮船,要明确坐的是几等舱等);
3、旅行的吃、住档次和标准。另外,对旅行社自行制定的不公平格式合同可以拒签。
一、旅游者不满意旅行社该如何维权
1、在旅途中若遇旅游纠纷,可先与组团社的全陪、领队或地接社导游多沟通,不能解决时,再与组团社联系,要求妥善处理。
要及时向他们反映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听取旅行社的答复后再做决定。若旅行社拒不接受意见,应注意收集证据,待行程结束后再向旅行社交涉或向有关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如果客观条件允许,也可以当场向旅行社交涉要求采取补救措施,接受旅行社的合理补救措施,并继续完成旅程。对发生的重大和急难的跨省市旅游纠纷案件,外出的游客可以拨打当地旅游管理部门的投诉电话,请求工作人员予以协调,也可以拨打组团社所在地旅游管理部门的投诉电话要求协调解决。
2、当旅游者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五种维权方式可供选择:一是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二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是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程后,如游客认为旅行社的服务存在质量问题,可以根据权益受侵害的程度、实际拥有的事实证据、对时效以及赔偿金额的期望值高低和旅行社对事件的处理结果,从上述五种方式中作出具体选择。如需向市旅游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人应当及时提交赔偿请求书和相关证据资料。
二、旅游合同内容的公平性
旅游合同文本的内容是否公平,决定了该旅游合同条款甚至整个旅游合同是否合法。只要被认定为内容缺乏公平性,其结果通常是被宣布无效、被撤销或者被变更,这是法律赋予法院、仲裁机构的权力。一旦合同条款或者整份合同被宣布无效、被撤销或者被变更,对于双方的权利义务影响很大,这自然就涉及到如何判断旅游合同内容公平性标准的话题。
经由旅行社和游客双方协商的旅游合同文本,只要合同内容体现了旅行社和游客的真实意思,双方就可以将约定纳入合同中。判断该旅游合同是否公平,取决于旅行社和游客双方的自己判断,即使是有一方吃亏了,他人无从干涉,也无需干涉。判断合同文本是否公平,采取主观标准。而后两种旅游合同,由于是旅行社单方制作,游客无法选择使用何种合同文本,旅行社有意无意会将不公平的内容纳入其中;或者是合同文本由管理部门制作,旅行社和游客均没有参与,旅行社或者游客权益保护不周全的情况也客观存在后两种合同文本内容是否公平,应当采取客观标准来判断。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