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筑被强拆时如何保护自身权益,是一个行政和法律问题。当事人对拆除违法建筑不服的,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保护自己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查封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扣留、冻结财产和行政强制执行;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拒不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其他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定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对征收征用决定和补偿决定不服的;
(8)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9)认为行政机关非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非法要求履行义务其他义务;
(十)认为行政机关未依法支付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金、社会保险金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不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等其他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起诉的其他行政案件。在中国,什么是违法建筑没有统一的定义,而地方政府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关内容的建设。
根据“违法”程度,违法建筑的情况多种多样。表面上看,违法建筑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建设单位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无法取得建设许可证;另一种是建设单位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第二种是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修建违法建筑,也就是说,他们虽然有权使用建筑物占用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但他们是未取得建设许可证而建造的,主要包括:
1、未经申请或者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造的建筑物。例如,在住宅楼之间的公共空间建造自己的仓库。2。例如:一家酒店原本需要建40层,但开发商擅自决定建45层。
3。擅自改变用途的建筑物。比如,一家医院申请建设7层住院部,但建成后却是7层职工家属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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