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贯和户口所在地的区别:
1、籍贯是指祖居地,也叫祖籍地或原来籍贯。公民的籍贯应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公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2、户籍所在地是指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籍贯和户籍的区别
籍贯和户口的区别在于:
(一)定义不同。籍贯是指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而户口指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二)户口可以迁移,而籍贯一般是固定的。举例来说,A的祖父是高州人,但A在读书的时候把户口转到东莞了。那么,填写籍贯时,应为“高州”;填写户口时,应该与户口簿上的记载一致,为“东莞”。若干年后,A到北京去工作,户口可以转为“北京”,但其籍贯还是“高州”。
《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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