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恶意诉讼应在答辩期内提起反诉,并提供证据。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存在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暴力、威胁、贿赂、贿赂、贿赂、胁迫他人行为;有关人员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训诫,责令悔过、罚款、拘留等。
发现恶意诉讼可能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什么叫恶意诉讼?
恶意诉讼,是当事人利用诉讼为自己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诉讼行为。由于恶意诉讼往往是恶意当事人牺牲对方的利益来换取自己的不正当利益,法院若处理不当不仅会侵害到当事人的个人利益,同时会影响司法的权威和声誉,因此杜绝恶意诉讼势在必行。
恶意诉讼,是当事人利用诉讼为自己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诉讼行为。恶意诉讼对司法制度和社会安定带来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司法机构,特别是法院若对此处理不当,势必会造成公众对诉讼的不信任感和对社会的抵触情绪。民事审判方式改革至今,诉讼理论对诚实信用原则也未给予足够的重视,这就导致当事人的法律意识虽逐渐增强,但却不够完善和健全,也成为恶意诉讼出现的思想根源。法律应根据诉讼标的和案件影响程度对经济惩罚措施的标准有一个合理的、统一的规定,并赋予法院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以便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有一个正确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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