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今天在兰州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经过20多年发展,实现了制度从无到有,覆盖面从小到大、从城镇到农村,保障水平由低到高的历史性转变,特别是近年来全省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年平均增长17.93%,基金收入年平均增长27.5%,中央财政补助年平均增长31.46%。
我省社会保险工作从1987年起步,经过20多年的发展,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制度框架基本建立。与此同时,全省还建立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连续5年调整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离退休人员冬季取暖费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达到1249元,高于全国月人均1200元的平均水平,已连续9年实现了100%的确保发放;建立了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伤残待遇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联动调整机制,先后两次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最初的180元/月提高到一类地区375元/月,待遇水平实现了翻番;连续5次调整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伤残津贴月人均累计增加494元。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均住院费报销比例分别达到65%和50%左右,有效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待遇,减轻了医疗负担。
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26.38万人(其中在职职工159.70万人),覆盖面77.62%,比2005年增长15.3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61.69万人,覆盖面87.23%,比2005年增长45.59%,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76.17万人,覆盖面88.6%,位居全国前列。2008年,通过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和省市财政筹资,将6.75万名地方依法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整体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在我省国有企业集中关闭破产改制、职工政策性提前退休、下岗职工出中心的特殊时期,保持了参保人数年净增加4万人以上的增长速度,参保人数达到163.38万人;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12.26万人和64.08万人,均比2005年增长60.21%和60.12%;有5.02万名村干部参加养老保险,参保率97%。社会保险制度已基本覆盖城镇各类人群,并逐步向农村居民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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