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家庭成员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立为一户;户内因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居立户,凭本人申请报告、《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或政府房管部门直管的租赁房或政府廉租房的租赁凭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或有效住房证明,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户口本分户要怎么办理
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
1、结婚证;
2、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3、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4、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持以上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符合条件,应当准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全文46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