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吴忠市公司设立登记流程有哪些
1、受理提交材料;
2、审查申请材料;
3、决定申请材料是否通过审核;
4、送达:通过后送达结果,未通过告知原因。
二、吴忠市公司设立登记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
第六条第一款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1.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三、吴忠市公司设立登记办理地点
吴忠市政务大厅二楼B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吴忠市利通区利华街),31路、34路、35路公交线路经停,可在政务中心公交站点上/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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