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连带责任需要根据贪污人的过错来确定各方错误是多少,其次依据各方贪污的数额进行估量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还需要看是否存在主犯及从犯的认定,这样对于从犯而言,除刑事责任可以少分一点,民事责任也可以少分一点,这个连带责任没有一般承担多少一说,具体的数额还需要看贪污的数量以及可以归还的金额来具体判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
“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
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