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聘请乙方同志做临时工,时间年月日。
工种:____________具体工作:____________
每天工作8小时,每日工资元,月工资元(按23.5天计),包括基本工资及有关福利补贴,不包括加班及部门创收分配。
劳动保护用品按工种参照院工人劳保待遇发给。工伤者有医生证明经本校医生建议、报学校领导审批,一个月内工资照发,(不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一个月以上一至六个月内发给l/2二资。未尽事宜,按有关劳动法规办理。事假或旷工一天扣发一天工资,连续15天不出勤,视自动离岗,解除合约。其他具体规
定按“临工管理规定”执行。双方签订协议后,乙方应付押金100元(可分三个月从工资中扣)。
乙方应遵纪守法,服从领导,积极工作,合同期内一般不能解除合约,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提前解除合约,乙方应退回劳动保护用品及其他学校的物品,办理离校手续,领回押金。
乙方在合同期内,如有违法违约行为,甲方可提前解除合约,押金不退。甲方如因实际情况需解除合约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退回押金给乙方。甲方如有违约行为,则双倍返还押金给乙方。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
聘用部门盖章:____________
学校或人事处盖章:____________
年月日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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