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解散后,应当成立清算组,公告债权债务的清算。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未申请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未经公告,未进行清算的,股东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公司擅自注销的,债权人有权起诉各股东或者清算组,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档案馆应当有本单位债权、债务的债务承担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予批批准注销。
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怎么办
扣押协商分期还款。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
全文51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