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中小企业经营不稳定、信息不透明等先天劣势,使得银行对其贷款具有较高风险。目前,很多商业银行与担保机构的合作方式采取集中授信和单户授信相结合的方法。
虽然这种合作机制推进了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融资,尤其是对一些缺乏足值抵押、与银行合作时间较短的企业,通过担保机构担保的形式,可以有效增强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传导,分散银行贷款风险。但是,与此同时,合作过程中也受到一些阻碍,主要是部分商业担保机构的担保实力和自身抗风险能力都难以保证,如果发生企业违约,风险会转嫁到银行。
要从体制上建立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机制,同时完善和建立担保公司的运营管理机制。具体而言,要增强中小企业基金的作用,建立商业担保的再担保机制,分散担保体系内部风险,同时要探索互助担保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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