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姐妹之间在特殊情况下是有互相扶养义务的。在一般情况下,即父母具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不需要进行互相扶养,但如果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则兄弟姐妹之间就存在法定上的扶养义务了。或者是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没有父母的兄弟姐妹有义务赡养老年人吗?
有负担能力的兄弟姐妹对年老无子女的兄弟姐妹没有赡养义务,有扶养义务。赡养义务是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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