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阁下并未直接参与到协助信息网络犯罪的行动中去(即所谓的“帮信罪”),通常情况下也是无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帮信罪是指那些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却依然为他们的犯罪行为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帮助,且情节严重者。
然而,若您在知晓他人可能从事此类犯罪活动的前提下,尽管并未直接参与到具体的帮助行为之中,但却为其提供了某些便利条件,甚至对犯罪行为采取默许、放任乃至纵容的态度,那么这种间接性的帮助行为同样有可能被视为具有一定程度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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