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若是一审判决,法院宣告有罪,可采取上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不服一审判决的可在接到判决、裁定书第二天起十日内,书面或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第二,若是二审判决,法院宣告有罪,可采取申诉再审。
二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再上诉。
对二审判决若有异议,认为程序、实体上有错误时,可提起再审申诉。
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有三种形式:
当事人申请再审,法院决定再审,检察院抗诉进行再审这三种情况。
一般情况下,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因此,被冤枉了不要慌,应当采取合法途径,根据具体情况,既可以上诉,也可以申诉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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