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关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协商包括了单位提出和员工提出协商一致两种情况。
一、员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存在以下情况时,员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不存在上述两类情况,纯粹是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是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三、写了辞职书等于解除劳动合同吗
写了辞职书并不就等于解除了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或者劳动者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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