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通常数额不多,所以,法院在收到强制执行申请以后,会先电话或者书面通知对方限期履行付款义务,如果限期未履行,那法院通常会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到对方工作单位直接划扣工资,或者执行对方车辆、银行存款等,同时,也可以依职权或者依当事人的申请,将对方列入失信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一、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如果当事人协商无果,那一般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了。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的条件,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注意,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二、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应该怎么算?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方法: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针对不同的实际情况,子女的抚养费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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