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检徇私舞弊罪的构成:
1、客体是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机构的正常活动及国家其他有关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故意伪造检验结果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
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二条
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