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之间订立了合法有效的财产协议,那么婚后财产的性质需要根据协议内容来判断,也就是什么是个人财产、什么是共同财产,各自的比例等均由协议确定;如果没有财产协议,那么婚后一方个人财产有:该方的婚前财产、该方的人身损害赔偿/补偿、该方继承所得财产、专用生活用品等。
婚前买的房子是否属于个人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婚前买的房子,是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房款,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子属于个人财产;
2、如果婚前买的房子,明确约定是用于夫妻婚后共同生活的,并且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则该房产不属于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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