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财产信托?财产信托的特征是什么?由于财产信托是以财产权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信托关系,因此有其独特的特点。财产信托的特征是什么?现在让我们来看一看,首先,产权必须以金钱来衡量,受托人受他人委托,代表他人管理金钱。信托和商业信托的目的主要是实现财产的管理和财产的保值增值。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权利内容不能实现信托产品的这一目的,也不能视为权利产品的信托财产
其次,委托人必须有处分财产权的权利
信托关系的建立必然伴随着权利的转移,这就要求委托人有权将财产权作为信托财产进行处分。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委托人必须依法拥有财产权,所有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没有所有权,就没有权力下放。委托人不得以第三人的财产权设立信托。第二,产权必须是可转让的。抚恤金请求权、抚恤金请求权、抚恤金请求权等具有个人特殊性的财产权,不得依法强制执行,委托人不得随意处分,该财产权不得视为信托财产。当事人约定不转移的财产权不能视为信托财产
再次,权利必须是真实的、具体的
我国信托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设立信托,必须有一定的信托财产,在权利信托中,财产权可视为信托财产,在建立信托关系时财产权必须具体化,如A公司对B公司和C公司有300万元的债权和专利权。设立权利信托,必须明确是使用债权还是专利权,而不是一般a公司的财产权。权利成立后,要明确哪一债权、哪一专利权
除了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合同,真实有效地表达双方意愿外,还必须进行金融财产权的转让。需要注意的是,部分产权转让需要办理相关信托登记手续
全文63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