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医保二次报销要具备什么条件
1、职工医保二次报销要具备下列条件:
(1)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
(2)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城镇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费用;
(3)农村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行二次报销。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职工医保报销范围
职工医保报销范围包括: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急诊除外)、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非疾病治疗项目类、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治疗项目类以及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分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为再保险。
应再保险接受人的要求,再保险分出人应当将其自负责任及原保险的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再保险接受人。
全文67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