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居住证明,居住证明指的是居住户户口本、用工单位(学校)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社区居(村)委会证明、房产证,或其它能够证明在本地居住的证明;3、一寸免冠照片2张;4、《计划生育流动证》(男性公民可以不用办理,对象限定为成年育龄妇女)
居住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居住证办理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固定合法居住处所证明;
5、半年以上社会综合保险证明;
6、就业或投资经商证明。
《洛阳市暂住人口管理办法》第九条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和申领《暂住证》的,须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件。暂住1个月以上的,还须两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暂住人口为16-49岁的,应有计划生育证明,无证明的,公安机关不予办理《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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