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没有打借条,对方不还钱怎么办?
时间:2023-08-05 08:00:17 29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是自己吃闷亏算了呢,还是找黑社会?建议大家,大额资金借贷银行转账,尽量转到对方户名的账户,并在用途一栏写上“借款”。这样即使当时来不及打借条,也有相关证据可以佐证。在相关案例中,有转账凭证的,双方无其他业务往来,即使法院不认可借贷关系,汇款人以“不当得利”案由起诉,也能够获得法院的支持,判令对方返还款项。补救措施呢,无非以电话录音、当面催讨秘密录音的方式搜集证据,或央求当时的在场证人出庭作证。如果是没借条、没证人、债务人口头都不认,又是现金给付的话,你就认栽吧。交友不慎,买个教训。现实中,要是亲戚、

民间借贷不还钱怎么办

民间借款不还时可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向法院起诉或按约定申请仲裁追回债务。

注意在追讨过程中不要非法拘禁债务人,对其施加暴力手段等,以免债务未追回反而使自己身陷囹圄。追讨债务应通过合法途径追讨债务。在起诉前若证据不够充分,建议起诉前先补正证据,如补签借条、收款收据。若无法补签回借条,则要保留对方承认借款行为的录音、最好是录像,有条件时可对过程进行公证。然后再准备起诉状、证据材料,尽快向法院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以免过诉讼时效以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若判决生效后,对方不执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其执行,若其不执行则法院可采取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及出入境、司法拘留等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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