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制度,是我国为维护劳动者其合法权益而规定的一项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司法解释的规定,若劳动合同期满时,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对劳动医疗期制度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劳动者正当的权益。
劳动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劳动合同到期后,有三利处理方式,分别有不同的法律后果:
(1)可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协商,续签劳动合同。
(2)如果职工主动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双方劳动关系解除,职工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但用人单位把劳动报酬降低然后提出和职工续签的,职工拒绝的,用人单位也应该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3)如果是用人单位不愿意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的,则应该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后解除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五条
若劳动合同期满时,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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