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21时许,贵州籍男子姜某持当日KXXXX次南宁至兴义车票在南宁站进站乘车,其上车将行李袋放在行李架上后又下车买东西并在站台上打电话。打完电话后,姜某发现列车已经关门正在启动,情急之下其用双手抓住列车最后一节车厢尾部下行左侧的门扶手爬上火车,一直站在门楼梯上。列车运行至南昆线连安至隆安区间,姜某被巡查的列车员发现后带入车厢,造成列车临时停靠隆安站。3月12日1时27分,KXXXX次列车到达百色站后,列车乘警将扒车男子交给百色站派出所。目前,姜某因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被处行政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等违法行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铁路警方提醒广大旅客:提前进站乘车,以免耽误自己的旅行;不小心漏乘时,可以改乘其他列车,千万不可扒乘火车,这既是对自己的安全负责,也避免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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