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前,如果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的,则可以以该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作为当事人提起诉讼。如果公司经过清算或者破产清算程序的,公司债务视为处理完毕,公司法人资格取消。如有未了结的债务,应以从公司取得清算资产的股东为诉讼主体。为避免损失,建议签订巨额合同之后,要密切关注合作方的公司动态,以免债权申报不及时。
如何处理公司注销后遗漏债权债务
处理公司注销后遗漏债权债务的方法是:
1、债权人可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被告主张债务。
2、债权人可据此要求承诺的公司股东或第三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3、债权人有权要求清算组成员直接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第二十三条清算组成员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或者债权人主张其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以清算组成员有前款所述行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公司已经清算完毕注销,上述股东参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直接以清算组成员为被告、其他股东为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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