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在监狱里,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活。监狱根据罪犯的个人情况,合理组织劳动,使其矫正恶习,养成劳动习惯,学会生产技能,并为释放后就业创造条件。监狱对罪犯的劳动时间,参照国家有关劳动工时的规定执行;在季节性生产等特殊情况下,可以调整劳动时间。在季节性生产等特殊情况下,可以调整劳动时间。罪犯有在法定节日和休息日休息的权利。
一、住监狱要交钱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服刑人员的饮食、被服和生病就医等费用由监狱全额负担,不需要交钱。《监狱法》第八条,国家保障监狱改造罪犯所需经费。监狱的人民警察经费、罪犯改造经费、罪犯生活费、狱政设施经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列入国家预算。国家提供罪犯劳动必需的生产设施和生产经费。
二、保外就医收监的刑期计算
根据现行有关监管规定,我国对严重疾病犯罪分子实行保外就医的医疗制度,保外就医期计入有期徒刑执行期。也就是说,保外就医后的剩余刑期应扣除保外就医的时间。
(一)如果罪犯在保外就医期间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或者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应及时将其收监。
根据有关规定,我国对身患严重疾病的罪犯实行保外就医制度。也就是说,根据罪犯的病情和治疗情况来决定在监狱外就医的时间是半年或一年。期满前,监狱派员检查或者发信调查;基本治愈的,应当及时送进监狱执行刑期;如果情况还没有改善,还需要继续治疗,在监狱外求医的手续应当依法延长,每次可以延长六个月到一年,但实际上在许多地方,社会上很多保外就医的罪犯没有及时收监。那么,保外就医以外的时间是否包括在执行刑期中。
(一)超过保外就医规定期间以外的时间应计入该罪犯的刑期,究其原因是:这部分罪犯在监狱外度过的时间超过保外就医的时间,是因为相关部门的工作没有做到位。现行有关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负责对监外就医人员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期满前,监狱和其他行政机关应当派员实地考察或者发信调查,了解罪犯的治疗情况,病情治愈的,应当收监;需要进一步治疗的,原执行机关,如监狱,应当提出延长监狱外医疗的建议,报省监狱管理局批准。监外执行条件消失,刑期未满的,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及时通知被关押的监狱。
由此可见,保外就医期满后,公安机关和监狱等行政机关如果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既不收监,也没有依法办理续保手续,那么就会导致这些罪犯长期留在社会。在保外就医到期之后还留在社会上的罪犯,不违反有关规定,不应当再执行刑罚。
根据监狱法的规定,犯罪分子受到处罚,其义务主要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纪律,服从管理,接受教育和参加劳动。犯罪分子可以由监管机构及其人民警察管理。被批准保外就医的罪犯必须遵守临时执行监督(包括医疗)的规定和纪律。例如他们接受了居住地公安机关的管理和检查,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到外地。
法律和有关监管规定未规定保外就医的罪犯在服刑期满后必须自行返回监狱。罪犯是侦查和监禁的对象。因此,根据不禁止原则,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保外就医期满后,公安机关不将罪犯送进监狱执行,导致罪犯被社会拘留的情况,罪犯是不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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